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制修订工作,服务公路技术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根据工程标准化工作和公路工程建设发展实际需求,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的定位与原则。
(二)紧扣“全面建成世界领先、人民满意、有效支撑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落实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绿色智慧、开放融合的新时代交通发展要求。
(三)提升公路工程技术水平,满足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发展需求,注重解决共性问题和短板。
二、征集范围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体系》(JTG 1001—2017)确定的范围,本次征集包括公路工程从规划建设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所需要制定的技术、管理与服务标准,也包括相关的安全、环保和经济方面的评价等标准,但不包括公路工程产品的行业标准。
本次标准(定额)项目征集范围主要包括通用板块、公路建设板块、公路管理板块、公路养护板块和公路运营板块的相关标准,并适当向管理类、运营类标准倾斜。
(一)通用板块:是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遵循的基本要求,明确公路建设、公路管理、公路养护和公路运营等四个板块的共性功能、指标及相互关系,由基础、安全、绿色、智慧等模块构成。
(二)公路建设板块:是实施公路新建和改扩建工程所遵循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由项目管理、勘测、设计、试验、检测、施工、监理、造价等模块构成。
(三)公路管理板块:是公路管理和运政执法所遵循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由站所、装备、信息系统、执法、路域环境、造价等模块构成。
(四)公路养护板块:是公路既有基础设施维护所遵循的技术和管理要求,由综合、检测评价、养护决策、养护设计、养护施工、造价等模块构成。
(五)公路运营板块:是公路运营、出行服务和智能化所遵循的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由运行监测、出行服务、收费服务、应急处置、车路协同、造价等模块构成。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立足公路工程领域发展特点,认真提出项目申报建议,所申报的标准(定额)项目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行《公路工程标准体系》范围。
(二)申报2019年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的项目不得与现行及在编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附件1)相重复或冲突。
(三)申报作为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的主编单位和主编人员,其资格条件应满足《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导则》(JTG A02-2013)的规定。原则上,同一主编不得申报超过2项以上标准项目。
(四)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交办财审〔2017〕4号),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经费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五)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附件2)。立项申请报告的搜集、整理工作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负责。请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立项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公路局,韩彬,010-65292276;
公路分会,盛洁,13370137050,010-6207998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公路院315;邮编:100088;电子邮箱:shc@rioh.cn。
附件:1.现行及在编的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定额)项目清单
2.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立项申请报告(模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