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黑龙江、海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桥梁安全管理,推进危桥改造治理工作,根据2009年全国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结果,部决定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11座重点危桥的治理实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改造经费,组织好挂牌督办的危桥治理工作。危桥养护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对挂牌督办危桥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部将视情对重点危桥治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二、制定实施方案
部挂牌督办的危桥改造项目原则上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根据部确定的改造完成时限,对挂牌督办的危桥治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和保障措施。实施方案于2月26日前报部公路局。
三、及时报送动态信息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危桥养护管理单位,按季度逐桥填报“部挂牌督办危桥治理进展情况表”,于每季度末上报部公路局。部挂牌督办危桥的动态信息将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和中国交通报上发布。
四、加强技术指导
危桥养护管理单位要按照部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部挂牌督办危桥治理的各项前期工作,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部委托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持单位,需要提供技术服务的,可直接与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联系。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技术指导,审查改造方案,实施全过程监督,做好验收评定工作。
五、认真总结经验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挂牌督办的危桥治理工作,推广好的经验和技术,加快危桥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联系人: 徐华兴 李健
联系电话:(010)65292735 65292747 65292222(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
主题词:危桥 治理 督办 通知
抄送:部公路院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0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