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2007年10月,部发布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2007年第35号公告)。技术要求实施至今,部不断接到各地有关管理及技术方面咨询,同时建议由部统一组织召开宣贯会。应要求,结合长三角和京津冀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部定于3月下旬召开《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宣贯会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及管理研讨会。本次会议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河南省交通厅承办,会议地点设在郑州,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请你单位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组织省级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