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号,以下称《办法》)相关要求,提升普通公路养护质量水平,支持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以下称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普通公路养护
奖补资金用于支持普通公路养护,是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举措,是补齐公路发展短板弱项、促进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会同财政部门向省级(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报告,更加注重公路发展的质量效益,做实做强公路养护工作,准确把握奖补资金政策导向,全面加强普通公路养护工作,推动普通公路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动作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奖补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办法》的具体措施。要重点明确计划、养护、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三、依法依规,科学有效使用奖补资金
要按照“政策符合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使用奖补资金,确保中央财政奖励和支持普通公路养护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奖补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养护等相关支出,不得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相关支出”的相关要求,并加强对公路养护计划、支出和决算的审核与监管,确保奖补资金各项支出真实有效。
四、动态跟踪,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对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90号)明确的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加强奖补资金绩效管理。对偏离既定绩效目标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强督促整改。绩效评价结果要按要求上报,部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供给财政部门作为奖补资金清算的参考因素。
五、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奖补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要认真做好奖补资金目标设定、使用计划及养护实施工作,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坚持开展专项审计,坚决查处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2021年奖补资金使用计划表(附件1)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细化表(附件2),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部。执行过程中,要注重工作经验总结,不断改进和完善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部。
联系人:部公路局刘凇男、弋晓明,电话:010-65292739、65292222(传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