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9713O16/2008-00836
交海发〔2008〕191号
2008年07月30日
执行;船员;发展;通知
海事局
人才管理
船员管理
部文件
文号:交海发〔2008〕191号
文号
索引号
公开日期
主题词
机构分类
主题分类
行业分类
公文类型
各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各航运单位,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
我部于今年年初发布了《关于实施加快船员队伍发展十大措施的通知》(交海发[2008]141号),鉴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和船员市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暂缓执行其第三项中关于增设驾驶员助理和轮机员助理的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签发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时,应对该船员在船上不少于6个月的驾驶或轮机的见习经历进行严格审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