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河源市船员培训中心等机构开展内河船舶船员培训的通知

文号:海船员〔 2013 〕514 号

文号

海船员〔 2013 〕514 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13-01047

公开日期

2013年08月01日

主题词

同意;机构;开展;内河船舶;船员;培训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教育培训

行业分类

船员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河源市船员培训中心、韶关市浈江区海丰航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船员培训中心、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武汉海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庆市长江船员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新苏船员职业培训学校、宁波工程学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船员培训学校、黔西南州众航船舶船员培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的规定,经审核,河源市船员培训中心、韶关市浈江区海丰航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船员培训中心、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武汉海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安庆市长江船员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市新苏船员职业培训学校、宁波工程学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船员培训学校、黔西南州众航船舶船员培训中心等九家培训机构满足开展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的要求,批准其为内河船舶船员培训机构(培训项目、规模和地点见附件要求)。
  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培训质量,严禁超规模、异地培训。

抄送:广东、长江、浙江海事局,江苏、贵州省地方海事局

  1. 获准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doc
  1. 获准开展的船员培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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