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的公告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第19号

文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第1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15-01231

公开日期

2015年05月26日

主题词

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成山角水域强制性...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部公告通告

  《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修订案已经由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原《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同时废止。
  凡在该水域航行、停泊、作业和从事各类活动的所有船舶、设施必须严格遵守《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规定,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
    2.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5年4月24日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的公告.pdf
  1. 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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