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修订案已经由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原《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同时废止。
凡在该水域航行、停泊、作业和从事各类活动的所有船舶、设施必须严格遵守《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和《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规定,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成山角水域船舶定线制(2015)
2.成山角水域强制性船舶报告制(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