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入深圳湾游艇会有关事项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15〕18号

文号

交海批〔2015〕18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15-01253

公开日期

2015年04月01日

主题词

船舶;深圳湾;游艇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深圳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关于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深圳湾游艇会有关事项的请示》(深海船舶 〔2015〕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外国籍(包括中国香港籍)游艇从香港经水路进入深圳湾游艇会,期限自2015年4月18日至2015年5月7日。
    外国籍(包括中国香港籍)游艇临时进出深圳|湾游艇会期间,应做好对船舶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军事保密措施和要求(外籍船舶航行计划提前3天通报深圳警备区和海军广州水警区),并按照有关口岸检查检验部门的要求,完善港区通航条件和有关口岸查验监管设施,提升信息化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何建中副部长;公安部(2)、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总参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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