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切实解决船员队伍发展遇到的问题,提升船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船员队伍科学、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msa_z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策法规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5日。
交通运输部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