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大连四八二一船务有限公司码头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1〕1号

文号

交海批〔2021〕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1-00012

公开日期

2021年03月22日

主题词

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码头;期限;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大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大连口岸两家修船公司码头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的请示》(大口岸发〔2020〕155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参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大连四八二一船务有限公司码头,期限自批复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大连长海船厂有限公司所处港区暂不符合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的海关监管条件,暂不同意临时进出国际航行船舶。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大连四八二一船务有限公司码头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进出港动态,做好在船人员的管理,遵守通航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船舶安全。

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尽快完成口岸正式开放所需手续。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辽宁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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