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部分码头泊位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2〕21号

文号

交海批〔2022〕21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2-00073

公开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主题词

临时靠近;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办理情况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船舶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延长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71#、166#—169#泊位临时进靠国际航行船舶期限的请示》(苏商海〔2022〕298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靠连云港港徐圩港区171#、166#—169#泊位,期限自2022年8月9日起至2023年2月8日。

你厅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连云港港徐圩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请按照国家口岸管理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口岸开放进程。

交通运输部

2022年8月1日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军委联合参谋部,连云港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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