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福州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7〕113号)、《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泉州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9〕117号)、《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建福州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22〕67号),经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通过,交通运输部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福建福州港口岸扩大开放黄岐港区和罗源湾港区环下屿岛作业区、福建泉州港口岸扩大开放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具体开放范围等事宜由福建海事局按程序对外公布。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