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海南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6〕15号

文号

交海批〔2026〕1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6-00006

公开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主题词

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海上游览景区;期限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其他监督

公文类型

其他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关于恳请批准境外游艇临时进入海南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的请示》(琼口岸〔2026〕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境外游艇临时进出海南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10月6日。其中航7-航8、航22-E3、D5-航D-1航D-2航D-3航线,请与有关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开放。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海南东营等8个海上游览景区的境外游艇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交通运输部

2026年4月24日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海南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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