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三亚港口岸清水湾港区游艇码头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6〕13号

文号

交海批〔2026〕13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6-00007

公开日期

2026年04月13日

主题词

国际航行船舶;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其他监督

公文类型

其他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 

《海南省口岸办公室关于恳请批准三亚港口岸清水湾港区临时开放的请示》(琼口岸〔2026〕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经征询国家检查检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三亚港口岸清水湾港区游艇码头期限,期限自批复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你办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三亚港口岸清水湾港区游艇码头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交通运输部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广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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