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荆州港盐卡港区期限的批复

文号:交海批〔2025〕50号

文号

交海批〔2025〕50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6/2026-00022

公开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主题词

国际航行船舶;批复

机构分类

海事局

主题分类

其他监督

公文类型

其他

长江海事局:

《长江海事局关于延长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荆州盐卡港区期限的请示》(长海船舶〔2025〕16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国发〔1985〕113号),经征询国家查验机构和军委联合参谋部意见,同意国际航行船舶临时进出荆州港盐卡港区,期限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

你局应加强组织协调,注意提醒各口岸查验管理机构加强管理,确保临时进出荆州港盐卡港区的国际航行船舶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军方有关规定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提前报告船舶动态,遵守通航管理规定,确保安全。

请按照国家口岸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口岸开放进程。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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