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的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需求,部组织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督管理产品目录(201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发布。
一、《目录》是规范和加强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管的重要依据。今后,部将根据《目录》,有计划地安排重点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提高交通运输安全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根据本地区情况,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积极对《目录》中的相关产品进行监管,注重发挥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认证等监管措施的作用,有效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加快《目录》中的产品标准制修订,尽快健全和完善《目录》中产品所需的标准,满足行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需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四、交通运输行业检测和认证机构要根据《目录》,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建设,为交通运输行业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五、《目录》在使用过程中将实施动态管理,今后部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需要,对《目录》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目录》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部科技司。
联系人:李奇 电话:(010)65292100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督管理产品目录(2013年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3年9月25日
抄送:国家质检总局,部内有关司局,部管有关社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