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批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中国港口代码》(JT/T24—2015)第1号修改单,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
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9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港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部科学研究院,部综合规划司、水运局。
附件
《中国港口代码》(JT/T24—2015)
第1号修改单
一、5港口代码表“表1 沿海港口代码表”中,港口名称“宁波—舟山”修改为“宁波舟山”。
二、附录A“表A.1 沿海港口名称按汉语拼音字母排序代码表”中,港口名称“宁波—舟山”修改为“宁波舟山”。
三、附录C“表C.1 本标准与JT/T 24-2002港口名称及代码对照表”中,港口名称“宁波—舟山”修改为“宁波舟山”。
四、附录D“表D.1 本标准与GB/T 7407-2008港口名称及代码对照表”中,港口名称“宁波—舟山”修改为“宁波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