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交集团,招商局集团,中远海运集团,中国公路学会,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各共建高校,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动全行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行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的通知》(交办科技〔2018〕3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开展2018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本次征集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包括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利、科技论文和科技专著4类,成果须满足《通知》要求的条件及以下时限要求:
(一)交通运输科技项目。
包括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包)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两类:其中: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包)须已通过验收评价,且整体技术实际应用达3年(含3年)以上,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须已通过验收评价,且实际应用达1年(含1年)以上,应用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
(二)交通运输专利。
专利须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日期须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三)交通运输论文。
科技论文发表(或通过答辩)时间须在2年以内,即2016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1日之间。
(四)交通运输专著。
专著正式出版发行或书稿完成时间须在2年以内,即2016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二、推荐程序
入库成果推荐,须按照《通知》要求的推荐渠道,按以下程序推荐:
(一)各推荐单位应组织有关申报单位填写本通知附件中所列各类成果申报书。申报书电子版可在交通运输部官网下载。
(二)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登录“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219.143.235.48/jt/model/ model.do?method=login)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应电子资料。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填报资料进行确认后予以推荐(推荐单位及申报单位是本系统原有用户的,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推荐单位及申报单位是新用户的,需首先完成注册。其中,推荐单位注册由系统管理员审核,申报单位注册由相应推荐单位审核)。
(三)推荐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推荐成果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2.推荐成果的纸质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每项成果一式两份)。
三、推荐要求
为便于各单位分类开展推荐工作,并与部推荐各类国家奖项充分结合,各类成果推荐时间如下:
(一)交通运输专利、论文。
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4月28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5月4日。
(二)交通运输科技项目、专著。
网上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9月7日。
各推荐单位要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成果质量,严控推荐数量,严禁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如有违反将取消推荐资格。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邢凡胜 010-65292816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蔡赫 010-58278732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胡明 010-5827824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交科院601房间
附件:1.2018年度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
2.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重大科技
创新项目);
3.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科技成果
推广项目);
4.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专利);
5.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科技论文);
6.交通运输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科技专著)。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18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研平台依托(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