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关于征集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创新需求建议的函

文号:科技发展函﹝2019﹞175号

文号

科技发展函﹝2019﹞175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1/2019-02302

公开日期

2019年08月13日

主题词

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需求建议

机构分类

科技司

主题分类

科技与信息化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函

各省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各共建高校,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管理的通知》(交办科技﹝2018﹞15号)有关要求,为深入了解各地、各单位2020科技创新需求,做好2020年度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申报指南编制,统筹引导行业科技创新工作,现向你单位征集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创新需求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行业重点科技创新需求建议包括创新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国际科技合作三类。创新研发类(包括重点政策研究)科技需求应明确研发方向及各方向主要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科技成果推广类科技需求应总体描述可向行业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和新方法。国际科技合作类科技需求应总体描述可与境外机构联合开展的研究和技术交流活动。
  二、各单位应根据《“十三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本地区、本领域相关规划要求和部年度重点工作需要,立足本地区、本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研究提出2020年度行业重点科技创新需求建议。
  (一)各省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根据本地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和年度科研立项情况,特别是围绕重大工程建设中的科研问题,提出相关科技创新需求建议,填写附件1。其中创新研发类应为本省重点创新需求,不超过5项。
  (二)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应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紧密围绕本企业业务发展需求和年度科研立项工作,提出相关科技创新需求建议,填写附件1。其中创新研发类需求应为本集团重点创新需求,不超过5项。
  (三)部属各单位、各共建高校应落实(或参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财审﹝2019﹞3号)有关要求,围绕行业基础性、支撑性、应急性重大科技需要,与本单位利用基本科研业务费和自有资金开展的年度科研立项工作有机结合,研究提出科技创新需求建议,填写附件2。部属各单位、各共建高校应主动与部内相关司局沟通,明确可支持部相关重点工作情况。其中创新研发类需求应突出重点,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部内有关司局应结合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实际,研究提出相关科技创新需求建议(包括重点政策研究),可明确支持研究工作的部属单位或行业单位,填写附件3。科技创新需求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请于8月30日前将需求建议表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后报我司,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人
  联系人:科技司 汪水银 010-65292860
          邢凡胜 010-65292816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箱:kjsfzc816@163.com
  传 真:010-65292811
 
  附件:1.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创新需求建议表(各省交通运输厅、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填写);
     2.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创新需求建议表(部属单位和共建高校填写);
     3.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创新需求建议表(部内司局填写)。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19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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