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招商局集团、中远海运集团、中交建设集团,部属各单位,各共建高校:
为在全行业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技创新环境,现将《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转发你单位。请组织做好相关政策的学习宣贯,进一步落实本单位及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主体责任。同时,我司将在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重点科研平台、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示范工程遴选评审等工作中严格贯彻相关要求。
附件:1.《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
2.《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
2020年8月7日
抄送:部政策研究室,交科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公路学会,中国航海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