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907号(工交邮电类4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交科技提字〔2022〕66号

文号

交科技提字〔2022〕66号

索引号

000019713O11/2022-00047

公开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主题词

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提案答复函

机构分类

科技司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李彦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智能交通普及,缓解道路拥堵,推动城市交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对交通运输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我部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编制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智能化、网联化并行发展的战略方向。2021年,我部印发《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建设一体衔接的数字出行网络”“推动城市客运智能化”“建设多式联运的智慧物流网络”等任务,推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品质。同年,我部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交通新基建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提出了智慧公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枢纽等建设行动。我部还制定了《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完善绿色发展推进机制,探索碳积分、合同能源管理、碳排放核查等市场机制在行业的应用。

二是强化关键技术研发。我部联合科技部印发《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对智慧交通、绿色交通作出专门部署,布局了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交通运输低(零)碳技术攻坚等科技工程。同时,我部通过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积极支持智能、绿色技术研发,在智能交通、自动驾驶、车路协同、自动化作业、节能环保等领域认定了一批行业研发中心,统筹行业资源开展技术攻关。

三是深化技术推广应用。我部和相关部门以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为抓手,推动智能交通技术发展和应用。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我部、公安部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支持自动驾驶技术应用。我部依托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车道偏离预警、自动紧急制动等辅助智能驾驶技术在道路运输车辆上的应用。公安部制定了《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2021—2023年)》,部署各地深化道路交通联网联控技术应用。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在城市、高速公路等区域积极开展车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终端渗透,主要车企已实现L2级(组合辅助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规模量产,越来越多的量产车型开始搭载C-V2X终端。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在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港口和民航等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截至目前,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已经从2015年不足20%提升到60%以上。

四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针对智能交通通用规范核心技术及关键应用,构建标准体系。我部发布《营运货车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营运客车能效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等标准,引导行业选择和使用高能效、低排放的车辆。同时,我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其中,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提出车辆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同步测试要求,首次在标准层面上实现了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

五是发挥试点先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确定在北京、上海等16个城市开展试点。各试点城市积极建设“智能的路”、部署“聪明的车”、搭建“车城网”平台、完善标准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第一批试点城市已在积极探索创新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模式,如,北京市成立了国有独资的运营管理平台公司和专业化的新型企业建设主体,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投资,创新推行政府授权委托、企业投资建设、市场化运营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广州市在探索政府主导应用需求、国企统筹建设应用、行业龙头共同参与的模式,配置了多种灵活的商业出行运营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江苏省无锡市、天津市西青区、湖南省长沙市、重庆市两江新区等地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丰富应用场景,探索商业模式,推动产业“由点到面”突破。

我们充分认同智能交通在促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智能交通普及,让交通运输和出行更安全、高效和绿色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标《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相关要求,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数字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持续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构建协同融合的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系统,推广“出行即服务”理念,多渠道促进智能交通技术发展和应用。

二是充分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融合,加强科研攻关,提升智能交通科技创新能力。同时,围绕城市出行与物流配送、公路运输、园区内运输、沿海和内河航行、港区作业等场景,布局实施一批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项目,凝练智能交通前沿技术应用方案和技术指南,并鼓励用户、科技企业、管理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探索智能交通技术运营新模式,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

三是继续加强车联网先导区建设,深化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加强第一批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指导第二批试点城市扎实推进工作,适时扩大试点范围,部署第三批试点城市,引导“双智试点”成果与应用推广结合,加快实现建设运营模式的创新与落地。

四是推动实施《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并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参与碳交易、自愿减排交易以及出行碳普惠机制等研究。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科技司,010-65292869。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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