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主要港口管理机构和港务(集团)公司,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我部制定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本规划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旨在明确未来五年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用以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使交通教育培训工作更好地为建设高素质的行业从业人员队伍服务,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有力支撑。
现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交通 教育 培训 规划 通知
抄送: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内各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1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