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要求,依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交科技发〔2011〕175号),部制定了2012年度部办干部培训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干部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部办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部管干部、交通运输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中级以上专业干部和特殊岗位的一般干部。
二、严格执行部《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交科技发〔2012〕14号),各培训班的举办司局以及承担培训任务的教育培训机构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精心组织实施培训计划,严格教学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实效性,确保培训安全进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有目的地选送人员参加相关培训。
三、培训工作要以服务为宗旨,严禁以营利为目的,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杜绝培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培训效果的后评估,认真做好年度培训工作总结,请培训项目的主办司局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部科技司。
五、国家公务员参加本计划内的培训,应由公务员所在机关予以登记。列入本计划的培训,可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登记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交通 干部 培训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