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根据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共同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六届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一)大赛项目
大赛设置工程测量员、桥隧工、筑路工、电动港口装卸机械司机、航标工、起重装卸机械智能控制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员8个赛项。大赛除面向行业从业人员设置职工组比赛外,还面向交通运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设置工程测量员、桥隧工、筑路工、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员4个赛项的学生组比赛。大赛职工组为单人赛、学生组为团队赛。
(二)预赛和决赛
大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按照大赛通知和技术方案组织预赛。各赛项预赛原则上应于2026年7月底前完成。
决赛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海事局根据预赛结果,选派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决赛。决赛拟于2026年8月至10月举办,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大赛标准
大赛以工程测量员、桥隧工、筑路工、电动港口装卸机械司机、航标工、起重装卸机械智能控制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员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评价规范高级工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大赛采取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和评判标准详见大赛技术方案(另行发布)。
(四)报名条件
职工组参赛选手应为企事业单位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修养高,无不良从业记录。学生组参赛选手应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思想品德好,个人无不良记录。具体条件要求详见大赛技术方案。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曾经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双人赛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3名(双人赛第1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二、组织工作
本届大赛为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共同组建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负责具体落实大赛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并组织技术专家制定大赛技术方案等大赛技术性文件。
决赛由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承办。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单位参与具体赛项承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团委等部门和单位成立本赛区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赛区大赛事宜,接受大赛组委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三、奖励办法
(一)职工组奖励
1.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相应颁发金银铜牌;第4~20名的选手,颁发优胜奖。以各省份为单位计算团体成绩,对团体成绩前10名的单位颁发团体奖。
2.按照《全国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获得全国决赛相关赛项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择优按程序推荐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3.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20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优先推荐参评“交通运输英才工程技术能手”。
4.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20名的选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有关要求,由第一主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以选手报名信息为准)。
5.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有关单位及专家团队给予奖励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比赛选手赛前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
(二)学生组奖励
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限2人)颁发证书。
(三)单位奖励
1.以各参赛省份为单位,对预赛组织工作和决赛成绩表现突出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单位”牌匾和证书。
2.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特殊贡献单位或贡献单位牌匾和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举办大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具体实践,是推进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举措,对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各有关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协同配合,以提升竞赛质量为目标,优化流程、健全评价体系,推动竞赛组织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契合行业发展需求。
(二)规范竞赛组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竞赛工作要求,构建全流程监督机制。各省级竞赛组织委员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要统筹把控赛事组织、经费管理等关键环节,严审选手资格,规范设备采购。加强裁判管理,明确执裁与申诉流程,严禁利益关联人员参与裁判工作。要严明竞赛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规范、公平、节俭办赛。
(三)压实安全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责任到人”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结合赛事特点制定安全方案与应急预案,逐级压实办赛各方主体责任。各省级竞赛组织委员会、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要加强预赛、决赛全过程的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选手、裁判员、技术和赛务保障等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公共卫生、消防等管理责任,强化场地与设备安全检查,配齐防护与应急物资,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安全办赛、选手安全参赛。
(四)做好新闻宣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将其作为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行业技能人才认同的重要内容。深入挖掘大赛中涌现的优秀人才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故事,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统筹媒体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做好竞赛宣传推广,多角度呈现竞赛精彩瞬间与技能人员风采,扩大赛事社会影响力。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部署稳妥有序开展宣传,预赛宣传成果(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文字、图片、视频宣传素材)及时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职业技能竞赛处毕世林、李卓;电话:010-65299047,010-65299069;传真010-65299034;电子信箱:lizhuo@jtzyzg.org.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5层,邮编:100029。
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直属机关党委、海事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