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文号:交水发〔2009〕29号

文号

交水发〔2009〕29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09-00656

公开日期

2009年01月23日

主题词

港口 保安 办法 通知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文件

黑龙江、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安徽省(自治区)交通厅,天津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对外开放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外开放港口码头经营人,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交通部令2007年第10号)的要求,为规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的评审和保安计划的审查工作,我部制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见附件1),并建立了“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专家名单见附件2),自即日起实施,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港口 保安 办法 通知


抄送:部国际合作司、公安局、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1月23日印发


  1. 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专家名单.doc

  2.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doc
  1. 全国港口设施保安专家库专家名单.doc
  2. 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报告评审和保安计划审查工作办法.doc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