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与港口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港航单位,各有关科研院所、院校,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中国“航海日”,同时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航海日”的设立,对提升全民航海和海洋事业的关注度,促进航海和海洋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在交通运输系统更好地开展“航海日”活动,现将今年“航海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要意义
“航海日”作为我国海洋领域由政府主导、社会和群众参与的全国性法定活动日,在提升我国国民航海意识、海洋意识、海防意识,打造我国海洋战略软实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国开展高等航海教育100周年,同时环境与安全、气候变化、金融危机等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必须面对的难题,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和背景下开展“航海日”活动,具有更深刻的意义。
二、 指导思想与主题
“航海日”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为宗旨,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涉海行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培育和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提高全民的航海、海洋和海防意识;传承郑和航海精神,激发涉海行业勇于面对困难的斗志,提振涉海行业发展信心;丰富活动文化内涵,本着“庄重、俭朴”的原则,把“航海日”活动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2009年世界海事日主题是“气候变化:也是对IMO的挑战”。2009年中国“航海日”活动主题是“庆祝新中国60周年?迎接航海新挑战”。各单位要紧密围绕这两个主题,认真开展好各项活动。
三、 活动安排
(一)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将于今年7月11日在辽宁大连举办2009年航海日庆祝大会。
(二)7月11日,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我国航运、港口、船舶代理、海事、救捞、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和交通运输系统非涉海的各单位,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除在限制鸣笛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实施统一鸣笛。具体方案通告另发。
(三)为配合主体活动,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可举办多种形式的庆祝、纪念、学术、教育、表彰、展览等文化宣传活动。举办的各项“航海日”活动,要精心策划、突出主题、规模适度、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扩大“航海日”活动的社会影响,注重社会参与的广泛性、趣味性和知识性,更要注重青少年航海知识、海洋知识、海洋国土意识的普及工作,开展富有文化内涵的“航海日”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对“航海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公众参与,利用“航海日”活动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现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危机的勇气和信心,为提升全民航海、海洋、海洋国土意识作出贡献。
(二)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航海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媒体的合作,加大“航海日”主体活动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航海日”的社会影响力。
交通运输系统的相关行业媒体应加强“航海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办“航海日”专刊、专栏、发表专题文章等,突出宣传航海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航海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三)配合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做好评选“航海教育贡献奖”的相关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可自行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表彰、竞赛等活动。各航海(航运)院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时做好“航海教育贡献奖”的评选上报工作,同时要通过对航海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体现交通运输系统对教育、人才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弘扬航海教育工作者的奉献精神。
(四)请各单位踊跃在“航海日”邮箱、网站上投稿,丰富专栏内容,交流相关信息。(航海办邮箱hanghaiban@163.com 网站:www.maritimeday.gov.cn)
(五)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航海日”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9年“航海日”活动主题和口号
一、 2009年“航海日”活动主题:
庆祝新中国60周年?迎接航海新挑战
二、 国际海事组织确定的2009年国际海事日主题:
气候变化:也是对IMO的挑战
三、 2009年中国“航海日”宣传口号:
1、 庆祝中国航海日,迎接世界海事日
2、 科学发展统领,促进海洋和谐
3、 加强国际合作,应对金融风暴
4、 弘扬郑和精神,传承民族文化
5、 爱我蓝色海洋,保护海洋环境
6、 共贺两岸直航,同创民族复兴
7、 发展船舶工业,振兴海洋经济
8、 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发展
9、 保卫蓝色国土,维护海洋权益
10、 增强海洋意识,普及海事教育
主题词:交通 航海日 活动 通知
抄送:部属各单位,部内有关司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