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桥梁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规定》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10—9—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由交通运输部组织长江航务管理局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发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12年10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部(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