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现予印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中国港口协会,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规划院、水科院、天科院、通信信息中心、职业资格中心,部安质司、科技司、公安局、海事局。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政策解读:《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