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指导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有效控制和降低区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港口法》《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我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南》,现予印发。
附件: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指南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6月7日
抄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中国港口协会,部水科院、天科院,部安质司、公安局、应急办、海事局。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