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标准意见的函

文号:交办水函〔2017〕1182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7〕118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7-02017

公开日期

2017年08月17日

主题词

危险货物;港口;安全;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公众参与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级社,部水科院、天科院,部安质司、科技司、公安局、应急办、海事局: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我部组织起草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
  联系人:部水运局胡琳琳,电话:010-65292641,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2.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此件公开发布)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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