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级社,部水科院、天科院,部安质司、科技司、公安局、应急办、海事局: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港口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我部组织起草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8月2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
联系人:部水运局胡琳琳,电话:010-65292641,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5日
附件:1.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2.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3.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评价导则(征求意见稿)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