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中副部长在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

文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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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7-02029

公开日期

2017年09月13日

主题词

何建中副部长;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讲话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安全监管

行业分类

港口管理

公文类型

其他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危化品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近两年来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部署深化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治理和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平安港口建设,确保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局面。刚才,部水运局、海事局通报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浙江、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青岛港集团交流了港口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些做法和管理经验,这些意见和经验都很有针对性,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讲三个方面意见:
  一、充分肯定专项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天津港“8·12”事故后,交通运输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强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深刻汲取“8·12”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治理,扎实推进平安港口建设,有力提升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能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升。港口企业守法建设经营、港政部门依法履职监管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担当,从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执法监督,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对港口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多个省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有力推动了地方领导责任的落实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
  二是制度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去年以来,部陆续出台了港口领域5部规章,积极推进相关标准的修制订。制定出台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善了水路运输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创新出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隐患判定指南等多个工作指南,有力提升了科学监管能力。
  三是安全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一批企业被依法关停或责令整改,严格依法监管的高压态势已经形成。监管方式不断创新,突出港口重大危险源、风险集中区域等重点领域的监管,通过督查、约谈、通报等,强化了对下级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多个省市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行业专家进行安全检查,积极探索管用有效的监管制度、监管手段。
  四是突出重点整治效果明显。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船舶载运危险品、港口消防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港口工程未批先建、超期试运行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超许可经营、超量存储、船载危险货物瞒报谎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严肃查处,一批港口消防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改。
  在行业上下共同努力下,去年以来,全国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保持稳定,从主要指标看,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了“双下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这些成效的取得来之不易,离不开各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一线人员的埋头苦干。在此,我代表交通运输部,向大家并通过你们向全行业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
  二、深刻认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仍处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阶段,很多突出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去年以来在港口区域内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虽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当前港口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部分中小港口企业粗放式发展,安全投入不足,设施设备更新不及时。特别是港区内危险货物储罐数量众多,随着罐龄逐渐增长,日常维护和检修的压力日益加大。一线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仍然偏低,一些码头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严。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还停留在纸上、墙上,安全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两层皮”的现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部门的一些同志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着侥幸心理、麻痹大意,个别同志甚至惧怕担责,不敢管、不想管、不愿管,导致“措施严不起来”“责任落不下去”。
  三是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不强。一些制约港口安全发展的老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又不断出现“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一些新风险。管理方式依然较为传统,缺乏针对性防范措施,一些安全生产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少数企业的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及时有效的消除。加之各地普遍存在应急专业技术力量不足、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与应急任务不相匹配、应急联动机制还有待加强等问题,港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四是港口安全面临多种风险挑战。随着港口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进一步聚集。同时,国内外反恐形势日益复杂严峻,港口是反恐防范的重点部位,而一些港口企业和港政管理部门对反恐防范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风险防范的意识还不强,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特别是一些危险货物作业比较集中的港口,这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储罐比较集中的港口,这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面对依然严峻的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务必要始终保持狠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严抓的力度,克服麻痹大意和懈怠心理,坚决打赢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攻坚战,持之以恒地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三、扎实推进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治理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化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加强危险品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深刻吸取教训,全面梳理监管体制机制,细化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李克强总理要求,落实和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各类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坚决打好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马凯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也在多个场合对危化品安全工作作出过重要指示批示。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危化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做好港口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在保持大局稳定的前提下谋进,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突出安全生产责任担当和责任落实、突出深化治理和标本兼治,突出监督检查和严肃问责、突出预防预控和应急响应,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促进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这里,我再强调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全力推进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领域改革。
  一是加快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体制。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已完成港区内港政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的梳理,并明晰了部门监管职责边界。未完成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厘清职责,避免出现监管盲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港口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加快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更好履行属地领导责任。逐级逐部门逐岗位厘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强化履职检查和履责考核,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四不”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体系。按照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切实把工作重点从对事故的事后调查处理转到对风险隐患的事前排查治理上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开展重大隐患判定工作,实行闭环管理;积极开展风险管理试点,在对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风险,制定具体的管控措施,落实管控责任。四是建立健全港口安全联合监管机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港政、海事、港口公安、道路运输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强化部门间危险品信息、执法信息通报和共享,形成安全应急管理和反恐防范的合力,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建立港区危化品安全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动机制。港政、海事部门要共同强化船港界面的安全管理,加大对水路危险品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危险品申报核验,加强危险品集装箱开箱检查工作。港政部门、港口公安机关要共同加强对港区内剧毒化学品的监管。海事管理机构要继续推进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危险品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港口公安机关要强化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区域消防重点抽查。
  (二)全力推进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各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要尽快组织学习宣贯,加大培训力度,使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准确把握新《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制度和最新要求。新修订的《规定》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最新要求,在完善管理职责、调整许可权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做了较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督促指导;调整优化了部分许可管理权限,将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权限划分标准由过去的立项层级调整为现在的危险程度,各级港政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经营资质许可准入关,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理;所在地港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依法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从信息化管理、重点环节管理、信用管理三个方面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各地要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危险货物全时段、全流程、全覆盖的信息管理;强化重点区域、高危品种、特殊作业的现场管理,切实履行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强制和处罚,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的企业一律依法顶格处罚,绝不姑息。二是推动完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完善地方港口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有关部门要抓紧制修订港口危险货物建设设计、安全设施“三同时”、作业规程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安全防护距离标准的修订。三是强化从业人员管理。要严格从业人员考试考核管理,强化以持证人员为重点的职业素质提升,不断提高港口经营人全员的安全意识。
  (三)全力深入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治理。
  一是巩固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果。以钉钉子精神和对事故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把隐患当成事故来治理整顿,做到自查自改、立行立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重大风险备案销号管理。持续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超量储存、未批先建、超期试运行等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二是深入开展在役储罐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储罐的日常管理,对罐龄长、基础资料缺失、缺乏有效监测记录的高危储罐集中开展定期检测,推动建立储罐安全监测、评估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动态安全监管,切实消除隐患。三是加强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所在地港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危化品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必须在年底前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摸清“家底”,并针对系统性风险,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强化港区危险货物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四是强化安全“三基”能力建设。继续争取地方政府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装备配置、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加强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的配置和专业素质培养,落实专业培训、第三方核查、必要的安全执法装备等费用。积极推动建立省级统一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安全信息化监管能力。推动港区危险货物事故应急纳入所在地城市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专兼结合的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全力做好港口领域反恐防范工作。
  一是要把反恐防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认真落实《反恐怖主义法》《反恐怖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央的有关工作部署,把反恐防范工作纳入行业安全综合治理范畴共同推进,扎实开展行业反恐防范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二是加强港口重点目标的防范。强化对重点目标、要害部位、重要基础设施的管理,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督促港口企业落实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的要求,认真执行港口设施保安计划。三是落实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反恐防范责任。严格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实名售票、实名查验等措施,强化港口客运站安检查危工作。依法推动危险品源头管理,加强港口货运环节的安全检查力度,完善危险品申报、监管信息通报等制度,严厉打击谎报、瞒报危险货物的违法行为。
  (五)全力做好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加强党的十九大等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这是重大政治任务,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责任更大,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和使命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落实党的十九大、“国庆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敏感时期港口领域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是做好极端天气防范工作。当前仍然还处于防汛防洪涝防台风的关键时期,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防台和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预防预控,及时快速响应,加强与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做好各项预警防御、信息传递、物资储备、应急值守和抢险准备等各项工作。港口企业要针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做好防风防台、防火防雷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时段,要停止作业。三是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和部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督促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改,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隐患实行“零容忍”。部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强化指导督促和问责追责,力求大检查和大督查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最大的民生,比泰山还重的责任。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港口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港口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力保障港口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的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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