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对广东省水运建设市场开展督查的通知》(交办水函﹝2017﹞741号)的要求,部督查组于2017年6月6日和7日分别对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和广东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进行了抽查,抽查意见如下:
一、抽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 抽查情况
1. 主要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包括项目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重大设计变更等批复文件及项目执行情况;
2. 招投标情况,包括主要招标项目的招标程序、招投标备案监管等资料;
3. 诚信履约情况,项目单位、市场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诚信履约情况(含人员设备进场及变更审批、压缩和拖延工期、拖欠工程款等),2016年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执行情况;
4. 市场从业情况,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从业单位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标准情况,包括工程质量及安全责任履行情况,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情况;
5. 相关治理工作情况,按照国家及行业要求开展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规范工程保证金等治理工作情况;
6. 市场督查情况,项目单位及各从业主体对于各级建设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的整改执行情况;
(二) 发现的问题
两个项目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 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未经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设计批复开工建设;
2. 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未经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组织开展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未按照部标准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未含评标办法;
3. 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和广东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从业人员变更后降低资格等级或变更手续不规范。
4. 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对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5. 广东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的设计变更部分设计责任不清晰,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不规范。
两个项目具体问题详见附表(附后)。
二、有关意见
(一)项目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对本次抽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项目单位要加强对工程基建程序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执行基建程序并开展工程招标投标;
(三)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建设,规范项目管理程序,严格审核项目从业主体及人员的资质资格,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提高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控能力。
(四)项目单位应对设计修改通知单和施工联系单编制目录清单,完善设计变更和合同分包等档案管理制度;
(五)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合同台账、合同文本、工程变更、合同分包、人员考勤和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
(六)项目单位及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考勤管理;
(七)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认真排查和防治质量和安全隐患,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