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有关施工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人才强交战略,选拔和培养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高层次领军人才,根据我部颁发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我部在开展勘察设计大师选拔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调查研究,结合水运工程建设发展的特点,对《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交水发〔2011〕50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办法》开展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工作。《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交水发〔2011〕502号)同时废止。
请认真组织开展本届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的选拔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本届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选拔的名额设置为:设计大师2名、建造大师2名。
二、申报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为2013年8月30日。申报材料请注明“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建造大师申报材料”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技术管理处,邮政编码:100736。
联系人:李德春、周丰,联系电话:010-65292616、010-65292617。
附件:《全国水运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办法》及《申报表》
交通运输部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