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019713O08/2014-00921
交水批﹝2014﹞184号
2014年08月08日
国内运输
水运局
其他监督
其他
文号:交水批﹝2014﹞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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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长航集团:
你集团《关于临时租用外轮从事国内液氨运输的请示》(运航管字﹝2014﹞4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南京长江液化气运贸有限公司使用“GASCHEM STADE”轮(利比里亚籍,26618载重吨),在2014年7月25日-8月25日期间,临时从事广东湛江-上海漕泾1个航次冷冻液氨运输。 请通知申请人持本批件办理相关手续。
交通运输部 2014年8月5日
抄送:海关总署,湛江、上海有关口岸部门,部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