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中远、中海、招商局、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广东、浙江、福建省轮船(航运、海运)总公司,天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上海瑞宁航运有限公司,有关航运企业,大连、天津、上海港口集团,上海航运交易所,中国船东协会,大连、上海海事大学,中国船级社,部规划院、科学研究院、水运科学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2号)精神,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我们抓紧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可在部外网下载),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9月16日下班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张同戌,联系电话:010-65292744、65292619,传真:010-65292675。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