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各有关港口、航运和化工生产及物流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和科研机构,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海事局、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国际规则和国家标准,根据2014年交通运输部立法计划,在对《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原交通部令1996年第10号)进行修订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起草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于
联系人:陈正才,电话:010-65292225,传真:6529263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章)
抄送:各有关口岸港口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部办公厅文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