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文号:交办水函〔2014〕607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4〕60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5-00956

公开日期

2015年01月04日

主题词

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信用评价;系统;上线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科技与信息化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

为进一步做好《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水发〔2014〕113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实施工作,我部组织开发了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部级系统”),定于2015年1月1日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机制

交通运输部负责管理部级系统,汇总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部属单位、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上传的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和结果,并按照评价办法的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指导省级信用评价系统的开发、运行。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信用评价系统的开发、运行,并保证省、部级系统的网络对接和数据共享,负责职责范围内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审核、上传、录入等工作。

二、使用方式

(一)用户名和密码管理。

部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单位和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以手机短信形式分别发送至各单位上报的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联系人,请各单位及联系人及时更改密码(密码长度不低于8位且必须包含数字和字母,密码修改后系统方能使用),并注意加强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

请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将所属单位信用评价联系人信息(单位、姓名、联系电话、手机)汇总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统一报送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用于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分配、发放。

(二)系统登陆与使用。

本系统登录方式: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首页(www.mot.gov.cn)“服务园地”—“办事服务”—“行业服务系统”栏中,点击进入“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信用评价系统用户登录”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用户手册可从登录口“信用评价系统用户登录”下方下载。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快开发或升级省级信用评价系统。为保证省、部级系统的网络对接和数据共享,开发或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系统接口标准。接口标准等方面问题请与部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

省级信用评价系统的开发工作原则上应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升级或改造工作原则上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2015年1月1日起,部海事局、救助打捞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和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应按照评价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交办水〔2014〕187号)要求,在部级系统上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三)请各单位相关人员尽快掌握系统功能和流程,并将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给部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以便进一步优化系统。

四、工作联系

部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人:邹永超,电话:010-65292654,传真:010-65292653。

    部级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联系人:梁华,电话:010-65290526,臧菁,电话:010-65290540转866,传真:010-65290529,电子邮件:lianghua@wti.ac.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深圳海事局及分支机构,北海、东海、南海救助局,烟台、上海、广州打捞局,北海、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第二救助飞行队,长江海事、航道、航运公安局及分支机构,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部办公厅文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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