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贯彻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7号),提升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8年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2018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交人教函〔2018〕96号)精神,部决定举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共举办2期,每期培训3天。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8年10月17至18日,报到时间为10月16日。第二期拟定于2018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东燕郊行宫西大街26号)。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
(二)解读有关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标准规范。
(三)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安全评价、安全风险防控和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有关要求。
(四)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测试。
四、其他事项
(一)部承担参训学员培训费(包括食宿费),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
(二)请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附件1确定的名额统筹安排学员送培工作,优先选派一线安全监管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于2018年9月30日前传真至部管理干部学院或将电子版发送至3165319836@qq.com,以便安排接送机(站)和制作通讯录。
(三)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部有关培训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早退,不得以业务交往等名义组织聚餐活动,不得出入各类娱乐场所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部水运局 胡琳琳,电话:010-65292641;部管理干部学院 王猛,手机:156*****566,胡鑫宇,手机:152*****883,电话:010-61591768,传真:010-61590452,邮箱:3165319836@qq.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省(区、市)港航(港口、航务、水运)管理局(处),部职业资格中心、管理干部学院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 |||
序号 | 单位 | 第一期名额 | 第二期名额 |
1 | 辽宁 | 4 | 4 |
2 | 河北 | 4 | 4 |
3 | 天津 | 3 | 3 |
4 | 山东 | 4 | 4 |
5 | 江苏 | 4 | 4 |
6 | 上海 | 3 | 3 |
7 | 浙江 | 4 | 4 |
8 | 福建 | 4 | 4 |
9 | 广东 | 4 | 4 |
10 | 广西 | 4 | 4 |
11 | 海南 | 4 | 4 |
12 | 四川 | 3 | 3 |
13 | 重庆 | 3 | 3 |
14 | 湖北 | 3 | 3 |
15 | 湖南 | 3 | 3 |
16 | 安徽 | 3 | 3 |
17 | 江西 | 3 | 3 |
小 计 | 60 | 60 | |
合 计 | 120 |
附件2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培训班报名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办公电话: | |||||||
姓 名 | 性 别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民 族 | 手机号码 | ||
第一期 | |||||||
第二期 | |||||||
交通信息 | |||||||
姓 名 | 抵达航班/车次 | 抵达时间 | 返程航班/车次 | 出发时间 | 是否需要接送 | ||
注:请于2018年9月30日前反馈至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可自行增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