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应急管理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船东协会、中国港口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危化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制修订工作,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制订了《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明确了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遴选规则(见《管理办法》附录)。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同意,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8年12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书面反馈。
为便于对照参考,根据遴选规则,依据原安全监管总局等十部委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有关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数据,初步筛选形成了《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初稿)》(见附件2)。反馈意见请针对《管理办法》(含遴选规则),不针对具体危险化学品品种。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陈磊,电话:010-65292225, 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附件:1.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2.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 初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部安质司、海事局、长航局、水科院、天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