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我部组织在深圳口岸开展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检查中发现5家班轮公司存在未报备运价或未按报备运价执行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部对这5家班轮公司实施了累计85万元的行政处罚(名单附后)。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处罚班轮公司情况予以通告。请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运价备案义务并切实执行备案运价,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国际海运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国际班轮公司运价备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被处罚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名单
(按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排序)
序号 | 班轮公司名称 |
1 | 汉堡南美航运公司 |
2 | 德翔海运有限公司 |
3 | 新海丰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4 | 阳明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5 | MCC运输新加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