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水运建设市场抽查意见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8-01553

公开日期

2018年12月07日

主题词

航运干线;航运枢纽;水运建设市场;抽查意见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抽查结果

行业分类

港口和航运设施建设

公文类型

其他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8〕505号)的要求,部督查组于2018年7月10日对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进行了抽查。主要抽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位于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建设规模为新建1座3000吨级船闸,船闸有效尺度为280m×34m×5.8m(长度×宽度×槛上水深),设计年单项通过能力3100万吨,预留三线船闸位置,并配套建设公路改线工程(含以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的大桥一座)。与一线船闸一起运行后,贵港枢纽船闸总单项通过能力达4300万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47.69m (10年一遇)。项目总投资约165314万元。总工期40个月。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
  二、抽查发现的问题
  根据本次督查要求,督查组通过查阅工程档案资料、现场检查、与项目从业主体沟通问询等形式,重点对基建程序执行、招投标行为、设计变更、从业主体资质、合同履约、从业行为及质量安全履行情况,以及农民工工资发放、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抽查。抽查中发现市场从业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项目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台账不完善,不能及时、有效地录入相关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二)勘察单位部分详勘钻孔完成时间晚于施工图设计和现场帷幕施工时间,对相关部分的设计和施工缺乏指导意义。
  (三)施工单位对质监部门检查意见归档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够,存在重复发生的现象。
  (四)施工单位现场部分边坡保护措施不到位、不完善。
  (五)施工单位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存在明显不足,文明施工较差,安全标志标牌不足,临边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临时用电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现场部分塔吊未进行有效围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六)监理单位2名监理工程师同时在两个大型水运工程中从业。
  (七)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专项审查,未出具专项审查监理意见。
  三、有关意见
  (一)项目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对本次抽查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自查,举一反三,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管理制度、机制建设,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提高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管控能力。
  (三)项目单位应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台账、完善设计变更档案管理工作。
  (四)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合同、变更、分包、人员考勤管理。
  (五)施工单位应加密破碎带两侧主体结构沉降位移观测点的布置和观测频率。
  (六)监理单位应加强人员从业管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七)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认真排查、防治质量和安全隐患,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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