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及分类编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交办水函〔2019〕217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9〕217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9-01755

公开日期

2019年02月22日

主题词

港口;安全设施;分类编码;征求意见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公众参与

行业分类

水上货物运输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级社,部规划院、交科院、水科院、天科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范港口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及分类编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书面反馈。联系人:部水运局胡琳琳,电话:010-65292641,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部规划司、安质司、科技司、公安局、应急办。

  1. 附件: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及分类编码(征求意见稿).doc
  1. 附件:港口安全设施目录及分类编码(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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