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港航企业,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水运专业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规划院、交科院、水运院、天科院、通信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我部对《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交水发〔2012〕66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4月26日前书面反馈。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刘国辉,电话010-65292616,传真:010-65292705,邮箱:sys616@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部法制司、规划司、财审司、公路局、科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