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59号的会办意见

文号:无

文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9-02144

公开日期

2019年07月08日

主题词

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其他

商务部外资司: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我部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了交通运输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系列成效。针对姚婧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贸区发展的提案”,现将我部会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支持各自贸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港口、机场改扩建工程
  (一)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我部积极支持各自贸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照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有序实施煤炭、原油、铁矿石、集装箱等运输系统专业化码头工程和港口集疏运通道项目建设,并对各地航道、防波堤等港口基础设施和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项目予以资金补助支持,提升运输保障能力。
  (二)大力推进各自贸试验区机场建设工程。
  中国民用航空局积极支持各自贸试验区机场建设,进一步改善航空运输条件,为自贸试验区扩大对外开放奠定基础。目前,在全国各自贸试验区内,新建鄂州、成都新机场和改扩建海口、舟山等机场项目正在抓紧建设;改扩建西安、深圳等机场项目立项已批复;迁建厦门、大连机场和改扩建广州、福州、天津、重庆等机场项目正在报批立项;新建三亚新机场和改扩建郑州、沈阳等机场项目正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建议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快推进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国民用航空局将会同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关于支持各自贸区探索海、陆、空交通运输创新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快互联互通的交通网络建设
  (一)大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大部制”改革以来,我部大力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支持各地统筹铁路、公路、水运、航空、邮政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现地上、地下、水上、空中的立体互联。目前,我部正在积极研究编制《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将进一步明确建设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各运输方式之间的融合发展,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将发展多式联运作为推进各种运输方式创新融合发展重要抓手。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6年,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开展多式联运工作的通知》,成为指导多式联运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实施“多式联运提速行动”。二是加强组织实施。指导各地落实多式联运发展政策,已有20个省份印发实施方案。三是加快模式创新。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发展铁水联运、陆空联运、公铁联运等组织模式,丰富了多式联运产品。四是制定标准规范。推动发布《货物多式联运术语》《多式联运货物代码》《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等标准,夯实发展基础。五是开展示范工程。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开展三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评审出70个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在设施衔接、装备升级、企业培育等方面形成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六是加强经验交流。我部联合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先后在大连、郑州、武汉召开全国多式联运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凝聚行业共识。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支持各地自贸区探索海陆空交通运输创新融合发展新模式,将发展多式联运作为切入点,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探索创新,支持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为自贸区发展积蓄新动能。
  三、关于引导中欧班列有序发展
  近年来,我部和国家铁路局不断加大行业支持力度,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引导中欧班列有序发展。一是利用中俄运输合作分委会、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部长会议等国际交流平台,同班列沿线国家主管部门开展对话协商,提升中欧班列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进一步发挥国际组织平台作用,积极反映中国企业诉求,不断扩大在国际组织中的规则话语权和影响力。三是发挥铁路国际联运优势,提升铁路运输保障能力。在联运规则和技术层面,积极扩展国际联运合作平台,推进国际联运规则制修订,参与铁路合作组织运输走廊建设,协调简化运单使用手续,发挥双边铁路合作机制作用,推动中欧班列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部和国家铁路局将继续引导和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巩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工作成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班列境内运输布局。二是继续同班列沿线国家主管部门开展对话协商,凝聚合作共识,并协助做好中欧班列品牌对外宣传工作,提升中欧班列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推动提高中欧班列运行效率,提升运输保障能力,通过推进统一运单使用、加快推进与沿线国家的电子信息交换等工作,简化过境运输手续,提升运输便利化水平。四是研究制约中欧班列运输能力境外通道问题,继续在铁路合作组织运输走廊建设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五是配合牵头部门开展铁路运单物权化研究,支持运单物权化规则标准建设。六是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规范运输市场秩序相关政策措施,依法查处违规行为,为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以上意见供参考!
  联系人:部水运局国际航运处殷翔宇,联系电话:010-65292650。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9年5月14日

  抄送:全国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份),部办公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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