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航海日活动的意见

文号:交办水函〔2019〕562号

文号

交办水函〔2019〕562号

索引号

000019713O08/2019-02152

公开日期

2019年04月22日

主题词

航海日;2019年;活动

机构分类

水运局

主题分类

精神文明

行业分类

其他

公文类型

部办公厅函

  7月11日是中国航海日,是我国涉海领域唯一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法定节日,也是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航海日活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在服务国家战略、弘扬郑和精神、传承航海文化、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全民海洋和海权意识、推动航海知识普及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组织开展好2019年航海日活动、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以“热爱祖国、睦邻友好、科学航海、兴海强国”为宗旨,坚持“主题突出、规模适当、内容丰富、节俭务实”的原则,传承航海文化,弘扬丝路精神,讲好中国故事,办好中国航海日论坛,促进互联互通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和交通强国战略,不断提升航海日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2019年航海日活动以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以推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各地、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特点,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特色,注重质量,确定各自的特色主题。
  二、活动内容
  (一)主题活动。
  2019年7月11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2019年中国航海日论坛,包括1个主论坛、4个分论坛(中国国际海员、船舶技术与安全、港航企业、航海文化论坛)和1个平行论坛(海丝港口国际合作论坛)。论坛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中国航海学会和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共同主办。
  (二)特色系列活动。
  1.7月11日,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向全社会发布2019年中国航海日公告。
  2.7月11日,中国籍民用船舶、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上午9时统一鸣笛1分钟,相关涉海机构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
  3.航海日活动期间,在央视播出全面展示中国灯塔建设发展、历史变迁和人文精神的五集电视纪录片《中国灯塔》。
  (三)其他系列活动。
  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有关片区和单位可围绕2019年航海日活动主题,开展具有实质内容和文化内涵的航海日活动。鼓励航海、港口等涉海博物馆在航海日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积极组织开展涉海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技能比武、技术合作、知识竞赛、科普宣传、夏令营和交流营等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
  紧紧围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和交通强国战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强化领导和组织协调,突出活动主题,体现行业特色,精简活动安排,节约活动经费,不断提高活动成效,扩大社会影响。
  (二)加强宣传。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种途径,在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网络直播、微信转发等新的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航海日活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媒体要加强对航海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办航海日专栏、讲好航海故事、发表专题文章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水运发展成就,以及航海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感人事迹。
  (三)做好总结。
  在积极组织开展航海日活动的同时,要做好活动总结,将好的活动经验和创新模式,及时报送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5290257,电子邮箱:hanghaiban@163.com。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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