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跨不同水域航线货物运价指数编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航运运价指数是反映航运市场发展形势的重要指标,也是国际航运话语权的重要体现。我国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航运运价指数体系,上海航运交易所编制发布了覆盖集装箱、干散货、油轮等市场的20大类指数;有关单位编制发布了长江、珠江干散货和集装箱运价指数。
下一步,我部鼓励相关单位编制完善内河航运运价指数,引导有关单位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相关指数或将有关支流运价纳入现有干线指数中,逐步推动建立覆盖长江干线与支线运输的内河航运运价指数。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交通运输部水运局,010-65292639。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