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局),大连、青岛、宁波、深圳、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委),厦门、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辽宁港口集团、山东省港口集团、江苏省港口集团、浙江省海港集团,部交科院、水科院、天科院: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港口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推进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根据部年度会议计划,定于2019年9月24日召开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9月23日(周一)报到,9月24日(周二)8:30开始,17:00结束,会期1天。
地点:部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燕郊行宫西大街324号)。
二、参会人员
(一)有关省级、计划单列市、重点地级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同志。
(二)有关大型港口企业负责同志。
(三)部交科院、水科院、天科院相关研究人员。
参会单位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主要内容
(一)宣贯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介绍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规程修订、客滚码头安全管理技术指南编制等情况。
(二)交流有关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专项治理、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客滚码头安检查危工作等情况。
(三)围绕加强港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控、破解重大难题、精准治理等进行讨论。
四、有关要求
(一)请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附件1选派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同志一同参会。请各单位将报名回执(附件2)于9月19日前反馈部管理干部学院。
(二)请部天科院介绍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部水科院介绍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规程修订、客滚码头安全管理技术指南编制,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介绍宁波北仑北海染料化工公司的储罐火灾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介绍泉州碳九泄漏事故教训和整改措施,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介绍“3.21”爆炸事故后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专项治理情况,烟台市交通运输局介绍烟台港安全监管的有关做法,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客滚码头安检查危工作和措施建议。请上述单位提前准备书面材料或PPT,并于9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部水运局。
(三)请部管理干部学院协助会务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有关规定由部承担会议费(含食宿费),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
(二)请参会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部有关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以业务交往等名义组织聚餐活动,不得出入各类娱乐场所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部管理干部学院俞深,电话:010-61591768、18630672088,传真:010-61590452,电子邮箱:943492477@qq.com。部水运局胡琳琳,电话:010-65292641,电子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