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我部组织在青岛、宁波口岸开展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企业运价备案执行情况检查。检查中发现12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1家无船承运企业存在实际执行运价与备案价格不一致或未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部对这12家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1家无船承运企业实施了累计191万元的行政处罚(名单附后)。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集装箱班轮和无船承运市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处罚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企业情况予以通告。请各国际集装箱班轮和无船承运经营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际集装箱班轮和无船承运运价备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运价备案义务并切实执行备案运价,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国际海运健康有序发展。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无船承运企业运价备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
被处罚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和
无船承运企业名单
(按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排序)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新中通国际海运有限公司 |
2 | 达通国际航运有限公司 |
3 | 韩星海运株式会社 |
4 | 东进海运株式会社 |
5 | 威海威东航运有限公司 |
6 | 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 |
7 | 阿联酋航运有限公司 |
8 | 新加坡海运集团私人有限公司 |
9 | 美森轮船有限公司 |
10 | 万海航运(新加坡)有限公司 |
11 | 南星海运株式会社 |
12 | 泛洲海运株式会社 |
13 | 天津泛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