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部海事局、救捞局,各统计数据报送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2019年年度和2020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9〕1454号),部继续组织实施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统计工作并采用网络版系统上报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统计调查制度》执行。各单位要不断筑牢法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全面夯实数据质量责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资料,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行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填报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备。
二、沿海水运工程建设信息统计工作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河水运工程建设信息统计工作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由部属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分别负责组织实施。
三、统计调查月报的统计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次月1日前上报;年报统计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次年1月31日前上报。
四、为进一步做好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统计工作,我局组织开发了网络版统计系统,将于2020年3月份正式上线运行。请各单位于3月6日前落实统计人员,下载操作指南并熟悉系统操作,并完成填报账户申请工作。网络版统计系统网址:http://mwtis.mot.gov.cn/syjstj/,也可从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wtis.mot.gov.cn)中的“全部业务—建设项目统计”进入。
五、为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各单位2020年1月和2月的月报继续使用原有单机版系统填报(通过电子邮件报送),3月25日至31日需在网络版系统核对导入的2019年年报和2020年1月、2月月报数据。2020年3月及之后统计报表正式使用网络版统计系统填报。
六、水运及交通运输支持系统建设项目统计工作由我局负责管理,日常统计与技术支持工作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信息中心负责。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部水运局马跃,010-65292621;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龙博学,010-58278321,15110060662。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20年2月19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