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中国港口协会,中国船级社,部科学研究院、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为加强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我部组织部水科院修订《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2007),形成了《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组织有关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研究,并将意见于2020年3月27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水运局港口处蔡涛,电话:010-65292627,传真:010-65292642,邮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